新加坡大叔哭訴:在大馬買了房子!海關卻不讓住

马格丽特呀 2019/10/01 檢舉 我要評論

大馬又出事~

還記得萬事通之前寫過67歲的陸先生,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大馬移民局非正規程式扣留了37天,在牢中慘遭對方非人[性.虐]待(文章參見:我被馬來西亞移民局無理關了37天,慘遭無人[性.虐]待!!!)。 還沒幾天,大馬海關又出事,坡島安哥哭訴在大馬買房,但是海關不讓住……

「不要住在馬國」

本次事件的主角賴先生,也是一名 新加坡安哥。人上了年紀,就想有一處自己的房子,無奈新加坡房價久高不下,這才把目光投向了被稱為「新加坡旁」的大馬柔佛。

雖然在柔佛居住,但是自己的工作和人脈資源統統還在新加坡,這不,賴先生便開始了兩點一線的上班生活。 每天都需要過海關,回到新加坡工作。

往返次數多了,賴先生和海關人員也就混成了「臉熟」的交情,可就在上週三(6月12日)返回大馬時,就是這個該死的臉熟,給自己惹了一身禍。

當日像往常一樣通關時,值班人員突然詢問,「見過你好多次了, 為啥每天往返兩國呢」?

賴先生呢,也是一敞亮人,一五一十都告訴給了海關人員。沒想到對方一聽,表情馬上嚴肅下來, 不僅讓賴先生賣掉柔佛房子,回到新加坡居住,還是在護照上清晰備註上:「 不要住在馬國」的字樣。

▵源自:新明日報

欲哭無淚的賴先生

面對這一通知,賴先生真是欲哭無淚。 為啥自己花錢買的房子不能住,還被大馬 注明 「非歡迎」人員呢?

為了得到一個明確結果,賴先生協同家人諮詢了一位經驗十足的馬國律師。沒想到,賴先生竟然在這裡得知 自己可能已經違法的消息。

馬國律師指出, 新加坡人雖然可以免簽進入大馬長達30天,但是這不能代表可以長期居住在大馬。賴先生的護照雖然蓋有社交准證的印章,但這和居留證完全不同。

如果不申請居留證就可以這麼隨意地進去大馬,那他們還和當地人有啥區別?這一問頓時 讓賴先生啞口無言。

「第二家園計畫」

這名馬國律師不僅指出了問題所在,還 給賴先生指出了一條明路。如果有像賴先生一樣,希望可以居住在大馬的外籍人士可以參考哈~

大馬官網上有規定, 外籍人士可申請加入大馬的「第二家園計畫」,這項計畫可以允許符合申請條件的外籍人士獲得多次入境社交簽證,有效期可長達10年且可以更新。

那具體符合 什麼條件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呢?萬事通要敲黑板咯~

1.50歲以下需證明月入過1萬令吉(約3300新元)並有超過50萬令吉(約16萬新元)的流動資金。

2.50歲以上需證明月入過1萬令吉且有超過35萬令吉(約11萬新元)的流動資金。

謎一般的大馬國

科普完知識貼,萬事通還是忍不住吐槽一下謎一般的大馬,出爾反爾,撲朔迷離都不足以形容,從他們的領導人馬哈迪的言行就可見一斑。

早前時候,馬哈迪曾公開表示說:「大馬的房子不能賣給外國人」。可沒多久,大馬官方就出來闢謠:他說的不算,我們官方可沒這麼說~ 打臉速度也是蠻可以的。

就像本文案例中的賴先生一樣,說完不能住,直接告訴我措施不就得了嗎?大馬政府偏不,就是要皮的一下,嚇唬你。不知道其他人怎麼看,萬事通是 看得很心塞~

作為「上樑不正,下樑歪」的典型代表 大馬海關在護照和簽證上也是頻繁作妖,就這次在賴先生護照上寫字的行為,就幼稚隨意至極!

之前有通心粉吐槽 過大馬海關就像「來人間歷劫」一樣,不是蓋錯時間,就是忘記蓋章,再不然就是撕毀護照,威脅要小費……萬事通是怕了,惹不起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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