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穆子女改教修正案無法提呈· 雪巫統:黃瑞林須負全責

马格丽特呀 2019/08/21 檢舉 我要評論

末納查裡(左二)認為,只有馬來人強大,才能引領友族邁步向前。左一羅斯妮,右一起慕達立和納沙魯丁。

(沙亞南20日訊)雪州巫統主席拿督末納查裡認為,雪州議長黃瑞林必須就非穆斯林18歲以下子女改教修正法案,無法被提呈至州議會負起全責。

末納查裡認為,這是說不過去之事,是否意味堂堂雪州大臣需屈服于雪州議長之下,而顯露出本身的弱勢領導。

他今日在雪州巫統總部與媒體聚餐後,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5名巫統和1名伊黨的雪州反對黨議員,一致支持大臣阿米魯丁於下次州議會,再提呈有關改教法案供議員辯論和通過。

他認為,提呈雪州伊斯蘭行政法案修訂無不可,目的是為了讓雪州同聯邦政府及其他州政府,在伊斯蘭行政法案下闡明的「父或母」詮釋一致,即只要單一的穆斯林「父親」或「母親」,便可為子女改教。

不能以英迪拉案作為詮釋

末納查裡說,雪州不能以英迪拉爭子案中聯邦法院的判決,作為對法令界定「父母」的詮釋,因若以英文parents來詮釋聯邦的法律條文,國文雖可譯成「ibu dan bapa」(父親及母親);但若是法令的國文直接字句,則為「ibu atau bapa」(父親或母親)。

他認為,既然我國奉行馬來文為官方語文,就應遵循和以馬來文在法律上的闡明為依據,亦符合1963/1967年國語法令。

指馬來人強大能引領他族前進

末納查裡說,只有在馬來人強大的前提下,才能引領其他族群一同向前,強調這是巫統即馬來民族統一機構於1946年創黨以來,經過了時間淬煉及考證的長青模式,從我國獨立前便沿用至今。

他指出,儘管巫統和伊斯蘭黨已正式合作,但沒有邊緣化國陣成員党即馬華和國大黨,並列舉只有馬來人團結和強大,才能引領友族一同邁步向前的模式,說明馬華及國大黨都同意和接受巫伊合作關係。

「我昨日見了雪州馬華及國大黨主席,向他們闡明我們(巫伊)要做什麼。他們能夠明白,同意基於國陣成員党的共識得一起合作,以奪回雪州政權。」

雪巫伊成立聯合秘書處

末納查裡披露,雪州已正式達致巫伊合作的基石,即成立兩黨聯合秘書處和開會,於9月14日在吉隆坡太子世界貿易中心巫統大廈,見證了兩黨簽署合作意向書和聯合憲章後,雪州巫伊將於9月28日在沙亞南舉辦首場巫伊群眾大會。

「如無意外,我們將於11月23日在雪州哥打拉惹國會選區,迎來巫伊在雪州6區政治活動後的終極群眾大會,邀請巫統主席拿督斯裡阿末紮希和伊黨主席拿督斯裡哈迪阿旺蒞臨主講。」

出席者有雪州巫統秘書拿督納沙魯丁、財政拿督慕達立和婦女組主席兼烏魯安南州議員拿督羅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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