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打工一族,不知道你是否有注意到,每月的薪水都有被一個叫做EIS / SIP的東西扣除一部分,而你知道究竟這是什麼東西來的嗎?其實那就是就業保險計畫。
大馬政府從2018年1月開始,正式的強制性落實就業保險計畫(EIS),所有的雇主,都必須為員工繳納這些就業保險計畫(EIS 或者SIP)。
大馬社險機構(PERKESO)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就業保險系統(全額福利),以取代2018年的就業保險計畫的臨時援助金。只要員工在今年內失業,並已繳納就業保險計畫長達11個月,有資格獲得就業保險計畫的全面福利,如覓職補貼、提前重新就業津貼及收入檢討津貼。
在2019年開始,失業人士可以獲得的賠償包括了:
1. 工作重聘計畫Penempatan Pekerjaan & Kaunseling Kerjaya
– 在就業服務官員協助下找工作、諮詢服務、面試、培訓及持續的就業支援。
2. 求職津貼Elaun Mencari Pekerjaan (EMP)
-為失去單一收入來源及正在覓職者提供經濟補貼。
3. 提前重聘津貼Elaun Bekerja Semula Awal (EBSA)
-支付給提前返回職場的覓職補貼受益者的獎勵。
4. 收入減少津貼Elaun Pendapatan Berkurangan (EPB)
-為那些有數份工作,且至少失去一份但非所有工作者提供經濟補貼。
5. 培訓費用Elaun Latihan (EL)
– 提供給參與培訓者的獎勵,以鼓勵他們參與所有的培訓課程。
6. 培訓費Yuran Latihan (FL)
-提供給大馬社險機構服務官員推薦參與技能培訓的員工。培訓費用將直接支付給負責為參與技能培訓不超過6個月的申請者,提供培訓的所屬公司,最高培訓費用為4000令吉。
至於可以獲得的賠償金,將依照投保的月份而定:
無論如何,雇員自願辭職、合約到期、雙方同意解約,犯錯被解雇或解約及退休人士,不能向社險機構申請津貼。另外,失業的雇員在半年內可向社險機構申請津貼,並接受該機構重新就業計 劃,若申請者拒絕,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否則他們將失去享有這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