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眼收到了在新加坡做機餐包食的C女士求助,工作和薪水與所簽合同不符,因此工作一天后想要辭職,但卻發現3萬多人民幣的仲介費拿不回來……
於是,我們語音採訪了C女士,以下是整理內容:
C女士及其同伴通過中國某仲介介紹,由新加坡仲介安排來新加坡工作,交了32000人民幣仲介費。
(她們分3次繳納仲介費,前兩次的回執單顯示交了12700元)
根據和中國仲介所簽的中文合同,她們每月底薪1000新幣,一個月兩天休假。當C女士想仔細看合約內容時,仲介方說只是走一個流程,不用看。
6月28日來到新加坡後,C女士發現若按每日8小時工作,工作底薪僅440新幣。只有每天工作12小時,底薪才有1000新幣。
C女士在工作一天后(30號下午7點到次日早上7點),便想辭職。
新加坡仲介告訴她們,必須提交辭職信,否則不會收到仲介費退費。但在寫完辭職信後,中國仲介打電話說,新加坡仲介說自動辭職,一分錢都不退。
(C女士的辭職信)
此時再聯繫新加坡仲介,情況卻從原本由他們跟中國仲介協商完退款,變成現在由C女士自己跟中國仲介協商退款。
最後,新加坡仲介表示,說給每個人退2000人民幣和一張機票,被C女士拒絕了。新加坡仲介便要求,C女士必須在7月7日之前出境,否則就報警。
C女士認為,辭職信是在新加坡仲介誘導寫下的,同時中國仲介和新加坡仲介關於工資、工作情況以及不提供房屋的故意隱瞞欺騙行為也有不妥。因此希望拿回仲介費,並提供回國機票。
針對C女士的情況,我們專門諮詢了 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
問題1:請問新加坡仲介只退還2000人民幣,是否有觸犯法規法令?
答:根據新加坡人力部規定,新加坡仲介不可以收取超過推薦工作兩個月工資的仲介費。
若是被雇主辭退的情況下且工作時間不足半年,新加坡仲介有義務退回50%的仲介費。但6月內,自己選擇辭職的話,不能要回仲介費。
C女士所拿的工作簽證顯示,她的薪水為440新元。根據合同所寫,新加坡仲介收取的仲介費為880新元,所以如果仲介退還給C女士2000人民幣,就相當於退還了約400新幣,是合同中所寫仲介費的50%,屬於合法行為。
問題2:我沒有拿到WP就開始工作,這算觸犯法律嗎?
答:根據C女士所持的入境簽證,是可以在抵達新加坡的第二天就開始工作的,無需等待WP證件,因此並沒有觸犯法律。
問題3:我能夠起訴兩家仲介公司嗎?
答:只有在有明確、有針對性、有力的證據的情況下,才能投訴仲介公司。如C女士有明確證據32000人民幣給了新加坡仲介,或新加坡仲介收取的仲介費超過了880新幣。
在現有證據下,新加坡仲介收取的仲介費合理,退還2000人民幣仲介費也是符合人力部規定的,因此訴諸法律比較困難。
關於C女士所說的中國仲介的合同內容不合理、仲介費問題,由於這間公司不是在新加坡註冊的,而是中國公司,所以不能在新加坡起訴,只能回去中國後再處理。
問題4:我現在該怎麼辦?
答:建議C女士收好新加坡仲介承諾退回的2000人民幣仲介費和回程機票,跟雇主結算一天的工資。
另外需要注意在新加坡的停留時間。在雇主割了工作身份後,只有7天的逗留期,超時將會被罰款,並且會影響以後來新加坡工作。
回到中國後,再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反映。
最後,要特別提醒來新加坡工作的朋友,如果有看不懂英文合同的情況,可以要求對方解釋,或是向能看懂英文的人或機構尋求幫助,不要貿然簽字。
如果大家遇到雇傭糾紛問題,歡迎聯絡新加坡眼,或致電6536 2692,向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MWC)詢問。
編者按:新加坡眼根據網友提供資訊整理報導,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本文不針對事件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只是希望能幫助到與C女士有類似經歷的廣大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