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會通函:立卑商店招牌·明年起須有爪夷文

马格丽特呀 2019/09/06 檢舉 我要評論

立卑縣議會志期8月26日的公函要求商家的看板上必須寫有爪夷文,條列落實日為2020年1月1日

(立卑5日訊)立卑縣議會正式發函提醒縣內商家,彭亨州將在明年1月1日全面落實招牌須有爪夷文的措施;無論如何,現有招牌無須更換,縣議會接受黏貼方式所貼上的爪夷文。

目前是9月初,商家們還有4個月的時間去作出調整。招牌須有爪夷文已經被列為更新營業執照的條件之一,若商家沒有遵從指示,他們的營業執照可能不被更新。

立卑縣長拿督莫哈末哈菲茲說,縣議會只要求商家招牌需有爪夷字,舊招牌是否更換招牌交由商家自行決定。

可黏貼方式貼上爪夷字

「縣議會考慮到,若商家更換招牌肯定會花上一筆金錢,如果招牌沒有損壞,商家只需根據縣議會所發出的指南黏貼爪夷字即可。」

招牌上的爪夷文字體必須和文字高度一樣,致於爪夷字中的內容,可以聯繫縣議會負責人諾拉喜達以取得詳情,電話號碼:012-947 6466。

國家元首兼彭亨州蘇丹阿都拉去年喻令彭亨州廣泛推廣爪夷文的使用;彭亨州行政議會隨後也通過相關強制性措施,即在所有商業類型店鋪的招牌加上爪夷文,以強化及貫徹爪夷文的使用。

立卑縣議會早在今年6月初已經在大型看板面上印上爪夷文,並在縣議會官方臉書上告之大眾。
用戶評論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