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眼收到了在新加坡做機餐包食的C女士求助,工作和薪水與所簽合同不符,因此工作一天后想要辭職,但卻發現3萬多人民幣的仲介費拿不回來……
於是,我們語音採訪了C女士,以下是整理內容:
C女士及其同伴通過中國某仲介介紹,由新加坡仲介安排來新加坡工作,交了32000人民幣仲介費。
(她們分3次繳納仲介費,前兩次的回執單顯示交了12700元)
根據和中國仲介所簽的中文合同,她們每月底薪1000新幣,一個月兩天休假。當C女士想仔細看合約內容時,仲介方說只是走一個流程,不用看。
6月28日來到新加坡後,C女士發現若按每日8小時工作,工作底薪僅440新幣。只有每天工作12小時,底薪才有1000新幣。
C女士在工作一天后(30號下午7點到次日早上7點),便想辭職。
新加坡仲介告訴她們,必須提交辭職信,否則不會收到仲介費退費。但在寫完辭職信後,中國仲介打電話說,新加坡仲介說自動辭職,一分錢都不退。
(C女士的辭職信)
此時再聯繫新加坡仲介,情況卻從原本由他們跟中國仲介協商完退款,變成現在由C女士自己跟中國仲介協商退款。
最後,新加坡仲介表示,說給每個人退2000人民幣和一張機票,被C女士拒絕了。新加坡仲介便要求,C女士必須在7月7日之前出境,否則就報警。
C女士認為,辭職信是在新加坡仲介誘導寫下的,同時中國仲介和新加坡仲介關於工資、工作情況以及不提供房屋的故意隱瞞欺騙行為也有不妥。因此希望拿回仲介費,並提供回國機票。
針對C女士的情況,我們專門諮詢了 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
問題1:請問新加坡仲介只退還2000人民幣,是否有觸犯法規法令?
答:根據新加坡人力部規定,新加坡仲介不可以收取超過推薦工作兩個月工資的仲介費。
若是被雇主辭退的情況下且工作時間不足半年,新加坡仲介有義務退回50%的仲介費。但6月內,自己選擇辭職的話,不能要回仲介費。